简介:
为进一步推进交通界的信息采集工作,规范供稿流程,扩大网站对外宣传影响力,交通界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通讯员,特通告如下: 一、通讯员征集范围及对象 公路:公路局、高速公路公司、公路养护公司、
为进一步推进交通界的信息采集工作,规范供稿流程,扩大网站对外宣传影响力,交通界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征集通讯员,特通告如下:
一、通讯员征集范围及对象
公路:公路局、高速公路公司、公路养护公司、路桥建设公司、公路客运公司、汽车站
铁路:铁路集团、火车站、车辆段
民航:民航管理局、民航空管局、民航安监局、航空公司、机场公司、通用航空公司
水运:航道局、港航局、海事局、港口公司、船运公司、轮渡公司
物流:邮政局、邮政公司、物流公司
装备:铁路车辆制造公司、盾构装备制造公司、飞机制造公司、船舶制造公司
交管:交通运输局、公安交管局
地铁:地铁公司
公交:公交公司
其他: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、交通类学校、交通类科研机构、中国交建系统、中国中铁系统、中国铁建系统、中国建筑系统、中国能建系统
通讯员应为以上企业/部门从事宣传管理工作、有宣传报道任务且经验丰富的人员。
二、通讯员供稿内容及要求
内容主要以交通建设、管理养护、交通安全、交通执法、路况信息、项目投资、项目动态、招标采购、科技创新、重大合作、人物事迹、人事变动、人才招聘、交通知识为主。
通讯员所提供信息要求:真实、及时;导向正确、格调高尚;文字流畅、图片清晰。禁止旧文新发,一经查实取消供稿资格。
优秀原创内容可同步发至百家号、头条号、企鹅号、网易号、快传号、B站、知乎、雪球等交通界自媒体账号(部分平台可发短视频内容)。
三、通讯员资格获得方式
欲参加交通界通讯员团队的人员,须将通讯员登记表(文章底部下载)发至邮箱 3366360017@qq.com以供审核。一经通过,将以电子邮件告知。
四、通讯员责任、权利及义务
通讯员为交通界特约供稿人,不得以交通界通讯员名义从事所在单位职权范围之外的经营活动。
遇重大事件,通讯员有义务向交通界及时提供相关信息。
通讯员有责任提供本行业内有价值的活动、事件,供交通界报道。
通讯员及所在单位提供的信息、素材务必真实有效。若有伪造,一经查实取消供稿资格。
注册,即视为认同本通告所述。
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交通界。
交通界
2020年11月6日
下载:交通界通讯员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