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 | 2021年08月13日10:46:58 | 阅读:489 | 评论:0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公安厅(局)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
为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等决策部署,深入落实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<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>的通知》等要求,全面提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运营水平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交通运输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
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
2021年4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抄送:中国道路运输协会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、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,全国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联盟,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,交通运输部政研室、公路局、水运局、安质司、海事局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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