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带一路 | 2021年08月29日15:58:27 | 阅读:624 | 评论:0
什么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?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外交部、商务部联合发布的《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》中,提出:利用长三角、珠三角、海峡西岸、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、经济实力强、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,加快推进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,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。充分发挥深圳前海、广州南沙、珠海横琴、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,深化与港澳台合作,打造粤港澳大湾区。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、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,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。加强上海、天津、宁波-舟山、广州、深圳、湛江、汕头、青岛、烟台、大连、福州、厦门、泉州、海口、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,强化上海、广州等国际枢纽机场功能。以扩大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,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,加大科技创新力度,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,成为“一带一路”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。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独特优势作用,积极参与和助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
为进一步与沿线国加强对接与共同行动,推动建立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宽领域的蓝色伙伴关系,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,实现人海和谐、共同发展,共同增进海洋福祉,共筑和繁荣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海洋局特制定并发布《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海上合作设想》,提出:中国政府将秉持和平合作、开放包容、互学互鉴、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,遵循“求同存异,凝聚共识;开放合作,包容发展;市场运作,多方参与;共商共建,利益共享”的原则,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制定的《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》在海洋领域的落实,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开展全方位、多领域的海上合作,共同打造开放、包容的合作平台,推动建立互利共赢的蓝色伙伴关系,铸造可持续发展的“蓝色引擎”。
一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原则
求同存异,凝聚共识。维护国际海洋秩序,尊重沿线国多样化的海洋发展理念,照顾彼此关切,弥合认知差异,求大同,存小异,广泛协商,逐步达成合作共识。
开放合作,包容发展。进一步开放市场,改善投资环境,消除贸易壁垒,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。增强政治互信,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,倡导包容发展、和谐共生。
市场运作,多方参与。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,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。支持建立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,推动各国政府、国际组织、民间社团、工商界等广泛参与海上合作。
共商共建,利益共享。尊重沿线国发展意愿,兼顾各方利益,发挥各方比较优势,共谋合作、共同建设、共享成果,促进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,推动形成海上合作的利益共同体。
二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思路
以海洋为纽带增进共同福祉、发展共同利益,以共享蓝色空间、发展蓝色经济为主线,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对接,全方位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,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海上大通道,共同推动建立海上合作平台,共同发展蓝色伙伴关系,沿着绿色发展、依海繁荣、安全保障、智慧创新、合作治理的人海和谐发展之路相向而行,造福沿线各国人民。
根据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点方向,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海上合作以中国沿海经济带为支撑,密切与沿线国的合作,连接中国-中南半岛经济走廊,经南海向西进入印度洋,衔接中巴、孟中印缅经济走廊,共同建设中国-印度洋-非洲-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;经南海向南进入太平洋,共建中国-大洋洲-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;积极推动共建经北冰洋连接欧洲的蓝色经济通道。
(一)中国-印度洋-非洲-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
中国-印度洋-非洲-地中海蓝色经济通道是三条经济通道最为复杂,最重要的蓝色经济通道,存在以下四大经济板块:中南半岛、中巴,孟中印缅经济走廊、阿拉伯地区和地中海地区。沿线国家主要以发展中国家为主。
(二)中国-大洋洲-南太平洋蓝色经济通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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