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 | 2021年09月26日23:51:19 | 阅读:461 | 评论:0
随着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,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,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,道路交通流量全面回升,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逐渐增大,因超载、疲劳驾驶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肇事导致的较大事故出现上升势头。4月13日,福建省福州市发生一起死亡9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,4月15日,吉林省松原市发生一起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。
对此,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4月23日视频调度吉林、福建、江西、内蒙古、安徽、云南、贵州等7个重点省份交通事故预防工作,传达贯彻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,剖析近期发生的5人事故和重大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,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切实抓好事故预防“减量控大”工作,全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进行再强调再部署。
会议指出——
近期重大较大事故环比上升,主要暴露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、路面通行秩序管控有漏洞、事故预防工作不扎实等问题。
从事故特点来看,高速公路事故同比大幅上升,农村道路、城市道路事故同比下降明显。轻型货车肇事同比上升。超速行驶、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肇事突出。
5月份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更为严峻,还将面临着高速公路安全风险居高不下、国省道事故反弹压力大,旅游探亲等短途出行和学生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等方面的安全风险,汛期恶劣天气也将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利影响。
会议要求——
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部领导重要批示精神,按照公安部“4.16”会议部署要求,紧紧围绕“减量控大”,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,迅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,全力压降交通事故、遏制事故多发势头,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。
要紧盯主责主业,狠抓任务落实,坚决克服麻痹大意、盲目乐观思想,迅速将工作重心调整到事故预防上来,建立健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事故预防工作机制,确保“六大提升行动”尽快全面铺开,对事故多发和隐患突出地区加强重点指导和督导、约谈、通报。
要紧盯事故调查,狠抓追责整改,坚持“四个不放过”原则,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企业、部门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,充分借助安委会等平台作用,推动顽症痼疾专项整治。
同时,要借助近期典型事故案例,加强复工复产、返岗返城、复学复课出行交通安全提示警示和重点群体的警示教育。
要紧盯问题短板,狠抓排查治理,加强交通安全形势研判,研究采取针对性管用措施,保持对路面严重交通违法保持严查严管态势不放松,扎实推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“百日行动”,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及连续长下坡、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力度,联合交通运输、应急管理等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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